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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4〕451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经信局,河北省政务服务办,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甘肃省营商环境建设局:《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已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4年5月20日 附件: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2025年重点工作制定以下行动计划。一、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定期更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推动已有设立依据的领域出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强化名单信息共享,提高名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的权限和程序,依法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二)强化社会信用体系统筹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关于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目标、任务和制度框架。(三)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制。推动解决重复赋码、一码多赋等重错码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的赋码权责,完善赋码部门与国家代码中心的数据共享与校核机制。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更新代码库。二、统筹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四)优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加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建设,进一步优化信用数据治理和数据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信用信息质量,形成高质量信用数据资源库。持续升级“信用中国”网站功能,发挥集中公示各类信用信息的“主渠道”作用,提升信用报告查询使用体验。(五)加快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整合后的平台应当具有唯一名称、唯一运营主体。将地方平台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完善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六)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市场监管领域作用。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健全信用信息目录和标准体系,完善市场监管领域事前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的全链条信用管理体系。(七)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树牢信息安全的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明确信息共享安全责任边界。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及定期测评工作。全面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体系,提升纵深防护与综合防御能力。加强数据要素可信流通安全保障,加强对违法违规收集、篡改及泄露公共信用信息行为的监控,加强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三、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八)着力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围绕企业登记、司法、税务、海关、金融、知识产权等重要领域,健全落地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记录。完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高效高质完成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任务,适时对清单进行更新,拓展归集共享范围。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开展信用信息共享质效评估。(九)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应用。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开展数据挖掘和联合建模,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能。开展“信易贷”专项产品试点。制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十)推动信用便民惠企。鼓励地方探索依托“信用分”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应用,推动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全面推广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全力营造良好营商和消费环境。四、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十一)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构建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评价为重点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快制定评价国家标准和制度规范,推动评价信息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为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提供支撑。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十二)提升信用承诺水平。分领域进一步推广信用承诺制,加强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完善信用承诺归集标准,将履约践诺情况纳入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十三)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研究规范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渠道,统筹优化失信信息分类标准和修复规则。加快推动“信用中国”网站与各行业部门系统协同联动,加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五、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十四)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全面健全政务信用记录,探索建立政务诚信监测评估机制。发挥信用助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积极作用,依法依规将失信惩戒落到实处。(十五)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推动地方在能源中长期合同、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等领域开展合同履约信用监管试点,完善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地方-国家”合同履约信息共享和监测,提高合同履约的透明度和监管效率。(十六)探索重点人群信用体系建设。围绕公务员、律师、家政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探索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重点职业人群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十七)加强城市信用建设。持续开展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完善监测指标体系,拓展监测覆盖范围。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的指导督促,研究制定示范区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评价机制,对示范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专栏2024-06-07 -
2月20日,舒兰市召开高质量发展暨“全新舒兰”建设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和吉林市委部署要求,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昂扬姿态、守正创新,勇挑重担,奋勇争先,奋力谱写“全新舒兰”建设新篇章,为吉林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贡献舒兰力量。舒兰市委书记张立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雪松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洪罡、市政协主席程仁才出席会议。张立春指出,要正确看待过去一年工作。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舒兰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紧迫繁重的发展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洪水灾害,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两个创建”目标和“两个转化”主线,扎实开展“三大行动”,统筹推进抗洪抢险、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克难求进,实现了经济回升向好、大局和谐稳定、优势持续彰显的发展态势。张立春强调,要全力促进关键任务落实。今年,我市发展总的基调就是放大特色、塑造优势、保持胜势、持续领先;总的抓手就是“两个创建”,发展主线就是锚定现代化大农业,推深做实“两个转化”。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突出园区建设,确保实现产业园区发展能级和运营品质“双提升”;突出全产业链发展,打造链条完整、高端高质的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圈;突出招商引资;突出惠企服务,大力支持企业深度参与,把握机遇、厚植优势、实现多赢。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县城承载能力,建设东部新城区、更新西部老城区、开发北部产城区。要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要加快改善民生福祉,打造更具城市善治力的幸福舒兰,让人民群众人人共享高品质的美好幸福生活。具体目标就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34%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以上,达到4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以上;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30%以上。张立春要求,要全力加强组织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共同巩固好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政治生态。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增强社区造血功能,让社区有资金来办好暖心事。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产业园区配套功能,增强开发区产业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全省综合排名进入前10位。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定“全新舒兰”建设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拼抢意识,加快推动舒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打牢“全新舒兰”建设的思想根基、树立“全新舒兰”建设的落实作风、健全“全新舒兰”建设的保障机制,围绕“五化”闭环工作法和“五步”落实工作法,把每一项工作都研究透、尊重规律、系统谋划,进一步拆分任务、拆实责任、拆细动作,精准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陈雪松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全市上下务必要深刻领会建设“全新舒兰”是省市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把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只争朝夕、狠抓落实。发展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要迅速进入状态,主动担当、真抓实干,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狠抓落实年”的各项举措抓实抓细,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以抓落实的实际成效加快推动“全新舒兰”建设。市委常委、副市长高鹏程宣读了《舒兰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决定》。开发区、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和20个乡(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依次递交责任状。天池钼业、税务局、发改局、金马镇、滨河街道、吉舒街道曙光村分别作表态发言。会议还观看了2023年重点工作赛马视频。副市级以上领导,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开发区有关负责同志,垂管单位和驻舒中省市直企业主要负责同志,重点单位中层干部,村(社区)代表,受表彰人员,民营企业和种植养殖大户代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专栏2024-02-21 -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贾鹏锋: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破解经营主体反映的开具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繁难等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推动数据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吉林省将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到省政数局副局长管德华先生,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共同参加发布会的还有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磊先生、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王淑英女士、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范中超先生、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洪宇先生,他们将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给予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下面,首先请管德华先生介绍情况。省政数局副局长 管德华:《吉林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3年9月27日经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经营主体对政策的知晓度,下面我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一、出台背景和过程。在深入企业开展解难题助发展调研中,有部分企业反映,在融资、申请上市、参与评比表彰活动时,为了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往往要跑若干个部门、花费大量时间,极大地浪费了企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严重影响了办事效率。针对企业希望简化办事流程的诉求,解决开具证明难的问题,我省学习借鉴上海、安徽等省市先进经验,在广泛征求中省直部门、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仅用了2个月时间,研究开发了吉林省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查询系统,通过各部门行政处罚数据资源共享,将专用信用报告作为企业信用数据的载体,直观地展示企业有无违法违规情况。企业花几分钟就能打印专用信用报告,可替代41个部门的证明,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二、适用范围。此项替代证明工作适用范围限于在吉林省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证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相关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况。专用信用报告主要覆盖三类应用场景:一是金融场景,如申请上市、挂牌、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二是商务经营场景,如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三是行政管理场景,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优惠政策、资金支持,参与评比表彰等。三、证明领域。按照应替尽替的原则,我省将与证明事项相关的41个领域全部纳入替代范围,包括法院执行、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管理、安全生产、审计、市场监管、广播电视、体育、统计、医疗保障、人防、地方金融监管、林业和草原、档案管理、畜牧、药品监管、知识产权、消防安全、税务、气象、地震、烟草专卖、邮政管理等领域,实现了我省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我省《实施方案》主要具有3个特色亮点。一是一步到位。为了最大程度给企业提供便利,选取了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41个领域纳入替代范围,我省成为在全国推行此项工作中替代领域最多的省份。二是一键申请。企业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吉事办”App,通过身份认证后,只需点击专用信用报告查询专区,即可“一键申请”本企业的专用信用报告。三是一纸证明。企业可在专用信用报告查询专区,自主选择3年内41个领域中所需要的查询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即可生成专用信用报告及核验码,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替代证明工作实施后,将为我省353万经营主体减轻开具证明的负担,同时大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审批部门的工作效率。为了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地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各部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让企业充分知晓政策并享受便利。同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保障数据质量。按照“谁生成谁提供,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做好信用信息更新和系统优化工作,确保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健全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工作监督机制,压实工作职责,将此项工作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考核内容,跟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实落地。替代证明工作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的要求,推出的一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希望新闻界朋友们发挥各自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我省更多经营主体知晓政策、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使这项惠企的政策更快更好地发挥实效。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贾鹏锋: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提问之前请先介绍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人民日报记者:请问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意义是什么?省政数局副局长 管德华:企业用一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多个部门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具体惠企措施。我们通过数据共享、办事流程再造,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此项改革实施后将惠及全省353万经营主体,将带来3个具体变化,一是为经营主体减轻负担。企业在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时,只需线上申请,即可获得专用信用报告,无需线下跑腿求人。二是降低行政成本。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规定推送本部门行政处罚信息,通过数据共享,便实现了“不见面”办理证明事项。三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审批部门在为经营主体提供审批服务中,只需企业提供一份专用信用报告,即可替代该企业全部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大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我省推行此项工作后将成为全国第六个、东北地区第一个出台此项政策的省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政务数据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出台更多利企惠企措施,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便利度。吉林广播电视台记者:经营主体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时,会被限制高消费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对经营主体带来哪些不利影响?人民法院对经营主体信用修复问题有无考虑和提出举措?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洪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问题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经营主体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作为被执行人的经营主体一旦被限制高消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将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以及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和旅游、度假等等。为激发市场经营活力,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半年,省法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法院服务经营主体大会,出台了《服务经营主体提振市场信心十项措施》,提出严格执行失信惩戒规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不得纳入失信名单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提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给予一至三个月宽限期。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提交采购、项目竞标等材料证明确因生产经营需要,需临时解除出行限制的,将在3日内办理临时解除审批。同时,对义务履行完毕的企业,应当及时解除信用惩戒措施,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的,应当在7日内出具信用修复证明。近日,省法院执行局正在研究出台《关于优化适用信用惩戒措施的工作意见》,拟从事前预警与宽限、事后解除与修复、创新信用修复机制三个方面,进一步优化适用信用惩戒措施和加大对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更好服务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推动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大公报记者:《实施方案》中所称的违法违规记录主要是指什么?如对专用信用报告有异议的,需怎样解决?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 磊: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硬举措,也是助力深化“减证便民”的一项硬措施。通过加快部门信息共享,对违法违规记录进行整合,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办证流程,使群众办事时长明显缩短,行政服务成本有效节约。方案中提到的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本省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关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有关司法机关等对经营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作出处罚的客观记载,以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等。同时,为强化经营主体的权益保护,我们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和“吉事办”App上开设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查询专栏的同时,也开设了异议申诉服务系统,经营主体如认为信息有误的,可通过系统提出异议申请,相关部门将及时核实办理,并在5—7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反馈给经营主体。吉林日报记者:通过刚刚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推行替代证明工作是一项优化营商环境惠及全省经营主体的举措,请问哪些经营主体会在此项工作中获益?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 王淑英: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工作,在优化市场准入准营制度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随着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举措逐步落地,创业内生动力积聚迸发,全省经营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本次替代证明工作将惠及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全部经营主体,包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但是,自然人不在此次替代证明工作适用范围内。中国吉林网记者:刚刚提到专用信用报告应用于金融、商务经营、行政管理等场景,其中包括企业申请上市,请问企业在申请上市时如何在此项工作中获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范中超: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构建上市发展良好环境,全力以赴推动企业上市并取得显著成果。我们在推动企业上市时发现,企业上市面临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数量较多、涉及部门较多、办理流程较多等问题。申请上市的企业需要为自身及其子公司等开具各类无违法违规证明,有的需在十多个领域开具无违法记录证明,个别拟上市企业要开具证明总量比较多。比如,我省近期上市的两家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均开具了近50份无违法违规证明,平均耗时约2个半月时间。此次改革实施后,大部分证明记录只需上网操作,资料齐全情况下即刻出具,将有助于大幅减少行政机关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可以有效节约企业的大量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提升企业获得感。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会同相关单位,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吉翔”计划,积极开展上市培育跃升行动,瞄准靶心准施策、紧盯上市齐发力,多措并举推动吉林省企业上市工作再开新局。
专栏2023-10-13 -
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九解一协调”是保障企业稳健运行的重要推力。吉林省舒兰市积极行动,以“四个一”保障“九解一协调”全面落实,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快速发展。建立一个组织机构。该市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的“九解一协调”服务企业领导小组,抽调5名副乡科级领导干部、5名工作人员组建市“九解一协调”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19个解难题专班、37个服务企业专班,明确人员分工,理清工作职责。建立一个包保体系。在摸清企业底数基础上,确定服务企业数量 187户。同时,以“一包一”形式,筛选确定培训187名“企业知心人”,并督促到企业报到开展工作。建立一套工作流程。舒兰市服务企业办公室创新建立“专人受理、线上流转、限时处理”的工作流程,确保企业反映的每个问题都有部门受理,每个难题都能得到破解,推动服务企业工作走深走实。建立一套保障机制。舒兰市委、市政府在吉林市确定的党建引领、责任落实、问题破解、联席会议、督察考核5项机制的基础上,延伸建立“四双一结合”工作保障机制,按照“企业知心人”工作情况,对其在干部使用、职级晋升及职称评聘中予以优先考虑,推动各个方面切实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为吉林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贡献舒兰力量。
专栏2023-05-18